各單位🫸:
根據《杏悦2娱乐學生處分解除辦法》[華師學(2017)70號]相關規定👨👦,現啟動2018年第一次學生處分解除工作,具體操作流程及相關事項說明如下👩🏽🌾:
一、申請資格
1、在校期間因違紀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下的處分者,具體包括:警告、嚴重警告、記過👨🏼、留校察看。
2、能正確認識自己錯誤並積極改正,有良好的改錯表現,各方面進步明顯的。
3、受警告、嚴重警告處分的學生🏌🏻,自違紀行為發生之日起滿6個月的,可以在本次提出申請解除處分;受記過、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,自違紀行為發生之日起滿12個月的🙇🏿♂️,可以在本次提出申請解除處分🔎👩🏽💼。
二🆖、申請流程
1🧏🏻、符合解除處分申請條件的學生打印並手工填寫《學生處分解除申請表》(封面及1🌌、2頁),提交所在單位,匯報對自己所犯錯誤的認識以及改正錯誤的實際表現。
2、各單位核實學生填寫材料的真實性🐫,並按照《學生處分解除申請表》(3👴🏽★、4頁)組織評議,具體評議方式參照《杏悦2娱乐學生處分解除辦法》,並填寫蓋章🌼。註意🔬:表格最後的“學生違紀處分解除工作小組意見”處不要填寫🚡。
3🕉、各單位匯總後,給出處理意見👨🏻🔬,並於2018年1月4日(周四)之前簽報學生工作黨委👉、學生工作部🧚🏿。《學生處分解除申請表》紙質版一式一份於2018年1月4日前交至閔行校區行政樓210室(中北校區院系可信使送達)🏊🏿;
4、學校組織評審,處分解除最終評議結果(同意解除/不同意解除)後續將通報各單位。同意解除的學生學校會統一發文並歸入學生本人檔案🧑🏽🦱。
聯系人🎶:張老師,郵箱:czhang@admin.ecnu.edu.cn👩🌾;電話:021-54344862🍘。
學生工作黨委🧔🏿♀️👩🏿🍳、學生工作部
2017年12月18日